提到一般建筑物上的避雷針只能直擊雷。目前,直擊雷形成的災禍已減少,而跟著科技和經濟的開展,感應雷形成的損害卻大大增加。
雷電直擊微電子設備及體系的或許性不大,可是雷擊鄰近大地、建筑物、交流供電線路或空中雷電感應構成的沖擊過電壓,都有或許經過與之相連的電源線、信號傳輸線或接地體系,侵電子設備及體系,輕則引起體系失,重則導致體系或元器件損壞。
據國外一家核算,在災禍形成的損害中,感應雷擊形成的損害高居,占災禍丟失的33.8。
建筑物的防雷分類
建筑物應根據其重要性、運用性質、發生雷電事端的或許性和結果,按防雷要求分三類。
遇下列狀況之一時,應劃為類防雷建筑物:
凡制作、運用或貯存、起爆藥、火工品等大量物質的建筑物,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,會形成損壞和人身亡者。
遇下列狀況之一時,應劃為類防雷建筑物:
A.文物保護的建筑物。
B.的會堂、辦公建筑物、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筑物、大型火車站、國賓館、檔案館、大型城市的重要給水水泵房等重要的建筑物。
C.核算、通訊樞紐等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且裝有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筑物。
D.制作、運用或貯存物質的建筑物,且電火花不易引起或不致形成損壞和人身亡者。
遇下列狀況之一時,應劃為第三類防雷建筑物:
省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及省檔案館。
一類:如易燃、易爆場所
二類:如歷史文物
三類:如省歷史文物、一般工業建筑
2.2.2防雷區(LPZ)的劃分
防雷區以其交界處的電磁環境有改動作為劃分不同防雷區的特征。
防雷區宜按以下規則分區:
LPZOA區——本區內的各物體都或許遭受直接雷擊和導走雷電流,本區的雷電電磁場沒有衰減。
LPZOB區——本區內的各物體不或許遭受直接雷擊,但本區內的雷電電磁場的量與1 LPZOA區一樣。
LPZ1區——本區內的各物不或許遭受直接雷擊,流經各導體的電流比LPZOB更小,本區內的雷電電磁場或許衰減(雷電電磁場與LPZOA區、LPZOB區或許不),這取決屏蔽措施。
后續防雷區(LPZ2等)——當需求進一步減小雷電流和電磁場時,應引進后續防雷區,并依照需求保護的體系所要求的環境選擇后續防雷區的要求條件。
在兩個防雷區的界面上,應將經過界面的金屬物做等電位銜接,并宜選用屏蔽措施。